1、法律分析:借條指的是在借款關系中,債務人向貸款人出具的借款憑證,表明債務人在借款到期時有償還和贖回的義務。欠條指的是發生交易后,產生應付賬款的一方向債權人出具的證明債務事實的證明,表明發行人有償還和贖回的義務。
2、法律主觀:“ 借條 ”和“ 收條 ”雖一字之差,但二者的法律含義、 舉證責任 卻相差很大。
3、收條屬于證明,可以作為證據之一。重點說一下借條和欠條。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款而產生的;而欠條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生欠條。性質不同。
法律分析:欠條: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系。
法律分析:借條指的是在借款關系中,債務人向貸款人出具的借款憑證,表明債務人在借款到期時有償還和贖回的義務。欠條指的是發生交易后,產生應付賬款的一方向債權人出具的證明債務事實的證明,表明發行人有償還和贖回的義務。
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款而產生的;而欠條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生欠條,同時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收到的債都能產生收條。性質不同。
法律分析:欠條借條收條的法律效力的區別:其一,借條背后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
借條、欠條、收條的含義不同。 借條,是指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時,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種借貸事實的債權憑證,交由出借人收執,以證實借款的事實。
法律分析:借條指的是在借款關系中,債務人向貸款人出具的借款憑證,表明債務人在借款到期時有償還和贖回的義務。欠條指的是發生交易后,產生應付賬款的一方向債權人出具的證明債務事實的證明,表明發行人有償還和贖回的義務。
“借條”是指“便條式的借據”。“欠”是指“借別人的財物等沒有還或應當給別人的財物還沒有給”;“欠條”是指“欠別人財物所立的字據”。
欠條與借條的區別在:你向張三借了100元錢,應當是借條,也可以說你欠他100元錢吧。但是比如你給張三買了一部價值為1000元的手機,當時你支付了500元,應當是還欠他500元吧,你說成是借他的500元就不對了。
收條 01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稍大。標題的寫法有兩種:一種是直接由文種名構成。即寫上“收條”或“收據”字樣。另一種是把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接著往下寫。
收據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借條、欠條、收據是有區別的。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
法律分析:不是借條,是收條的寫法。 收到交來的錢或物,寫給送交者的作為憑據的條子,叫收條。一張完整的收條包括標題,正文,署名三部分。
不是借條,是收條的寫法。收到交來的錢或物,寫給送交者的作為憑據的條子,叫收條。一張完整的收條包括標題,正文,署名三部分。標題,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稍大。由種寫法,一種是直接由文種名構成。
一般來講,收條應包含交納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內容以及交付時間五個要素。當收條的以上五個必備要素齊全后,收取人在收條上簽字蓋章即生效。
你的欠條上的“今取到”我認為應當理解為“今領到”,相當領條的意思。好象是他在你處已經領到了人民幣XXX元整。我覺得也可以當成欠條用,就是他原來在你處領到的這些錢,現在他該歸還的時候了。
收條,只代表某人收了某樣東西,如張三今收到李四現金4000元,那只能張三收了李四現金4000元,但不知道這4000元是什么因為什么而收的,是不是要還,我們也不清楚。欠條,是某人欠別人錢貨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