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撐力,顧名思義,是指支架在初次施加給頂板的支撐力,而工作阻力,則是指頂板對支架施加的反作用力。
2. 液壓支架的工作阻力,是指其在支護過程中所能承受的最大壓力,初撐力,則是在泵站壓力作用下,支架立柱升起后對頂板施加的支撐力,通常為工作阻力的70%-80%,工作阻力的計算方式為支護強度乘以支架的支護面積,液壓支架的設計需符合采煤工作面圍巖的力學特性,以有效控制礦山壓力。
3. 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是指支柱對巷道頂板施加的力,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直徑為100mm的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不得低于90kN,即14MPa,以DW35型單體支柱為例,其額定工作阻力為200kN,初撐力為118-157kN。
4. 初撐力是通過泵壓給予頂板的主動支撐力,較大的初撐力可以使支柱更快地達到工作阻力,減少頂板下沉量,防止頂板早期離層破碎,根據相關規定,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不得低于90kN,企業標準通常比行業標準更為嚴格,因此初撐力要求更高。
5. 單體支柱的卸載值與初撐力呈正比關系,支架支設時,活柱升起支撐頂梁,通過升柱工具使支柱對頂板產生主動支撐力,這即是初撐力,初撐力的大小取決于支護裝備和支設質量,單體液壓支柱是利用液體壓力產生工作阻力并實現升柱和卸載的單根可縮性支柱。
6. 單體液壓支柱通常具有特定的初撐力和額定工作阻力,不同規格的支柱具有不同的初撐力和工作阻力,06-1.8規格的工作阻力為25噸,2米到2.8米為25噸,3.15到3.5米為16噸,3.5米到4.5米為15噸,初撐力06-1.2米為49kN,其余為68.7-78kN。
單體液壓支柱主要分為活塞式DZ(DW)、懸浮式DWX、輕型DWQ三種類型,以DWX35-250/100X為例,其中DWX35表示該支柱的最大高度為5米,250代表其支撐力為250千牛(KN),100是指缸徑,即單體的外徑,單位為毫米(mm)。
例如DW25-250/100:D-代表單體液壓支柱;W-代表外注式;25-為支柱最大高度;250-為支柱的額定工作阻力;100-為支柱的油缸直徑,DW單體液壓支柱為恒阻式支柱,可與其他頂梁配合使用,也可作為主柱使用。
以DW22-300/100為例,此型號的具體含義為:DW代表單體液壓支柱,W表示注液方式為外注式,22表示最大支撐高度為2200mm,300表示承重力為300KN,100表示油缸直徑為100mm,其他參數包括工作行程為800mm,最小支撐高度為1400mm,重量為55KG,材質為27simn。
外注式單體液壓支柱的代表型號為DW型,這類支柱為恒阻式設計,適用于配合DJB或DBF金屬頂梁在煤礦的一般機械化采煤工作面進行頂板支護,它們也適用于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面的端頭支護或臨時支護,DW外注式單體液壓支柱的型號表示方法為:D代表單體液壓支柱,W表示外注式。
支柱承受頂板來壓時的最大支撐力稱為支柱的工作阻力;支架對頂板的最大支撐力稱為支架的工作阻力。
支柱工作阻力:支柱在正常工作時,對頂板能產生的最大支撐力,支柱升起時受到的頂部阻力稱為初承力,當上部壓力逐漸壓在支柱上,支柱壓力逐漸增大,達到允許的最大值時的壓力即為工作阻力,液壓支架的工作阻力大小通常由支架本身的安全閥的調定值決定,調定值越高,工作阻力越大。
支柱末阻力通常以非來壓期間不低于合理支護設計中規定的初撐力,來壓期間不高于合理支護設計中預計的工作面阻力為準,支柱末阻力和支柱下縮量的比值稱為支柱剛度,它是監測支柱本身質量的一個指標,也可作為判斷支柱是否失效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