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中標后不能放棄,除非找到正當理由、以“不可抗力”為由放棄中標。法律依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五十八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不可抗力 發生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項目無法繼續實施的等。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法律分析:一般中標后不能放棄,除非找到正當理由、以“不可抗力”為由放棄中標。
符合專業條件的供應商或者對招標文件作實質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的;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投標人的報價均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法律分析:只要證明相關行為違反了《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對中標結果造成了實質性的影響,而且不能采取補救措施予以糾正,就可以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廢標。
法律分析:如果投標人弄虛作假提供材料,導致你們作出不真實的評標,可以廢標。如果投標人符合你們招標文件的要求,沒有采取虛假材料的,你們發出中標通知書而不簽合同的,可能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相應損失。
就算你的商務標和技術標沒有什么問題那也有可能被廢標—因為你們不是他們預定的中標單位。雖然你說的是無理由,但如果是提出行政復議,招標單位隨便提出一個就足夠了—產品改動等等。廢標的投標保證金會退嗎 能退。
法律分析:不可以廢標,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以不可抗拒因素放棄中標后能退回保證金。不可抗拒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冰雹。 *** 行為,如征收、征用。社會異常 *** ,如 *** 、騷亂。
法律主觀:中標第一候選人放棄中標的,招標人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向第二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或選擇重新招標。
如由于國家政策變動、社會騷亂、 *** 洪災等原因,導致中標人不得不棄標的,中標人不承擔責任。
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屬于違約行為,招標人可以沒收中標人的招標保證金,若未交招標保證金或招標保證金不足賠償的,招標人可以中標人賠償實際損失。
其次需要處理的是,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屬于違約行為,招標人可以沒收中標人的招標保證金,若未交招標保證金或招標保證金不足賠償的,招標人可以中標人賠償實際損失。
除招標文件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投標人原因放棄中標項目將承擔違約責任,保證金不予退回。
放棄中標的最佳理由可以寫項目不符合公司戰略目標和技術限制、市場競爭激烈和合同條件不合理等。項目不符合公司戰略目標和技術限制:當項目與公司的長期發展戰略、核心競爭優勢不匹配時,放棄中標可能是一個明智的選擇。
不可抗力 發生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項目無法繼續實施的等。合同訂立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法律分析:一般中標后不能放棄,除非找到正當理由、以“不可抗力”為由放棄中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