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必須本人去,帶好本人身份證。支票是出票人簽發(fā)的,委托辦理存款業(yè)務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支票分為普通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3種。
銀行死期存款沒到期,非本人能取出來的。定期存款,無論是否到期,都可以由其他人代取。代取時拿上存款人的身份證、存款收據及身份證。根據取款金額有兩種情況: 若存單注明憑密碼支取,要知道正確的支取密碼。
銀行取支票的錢別人是不能夠代取的,只能轉帳。
可以。支票取錢不是必須要本人。根據相關規(guī)定,支票取錢需要用戶憑借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機型支取。
不需要財務人員親自去辦的,銀行工作人員問,你就說是這個單位的就行了。
所以不一定要單位才能領取。只是有些銀行需要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證而已。其次:可以開勞務費,但是要記住,超過5萬的提現,需要提前跟銀行預約。最后:現金支票就一聯(lián),在銀行購買,20元一本,一本25張。
一般是不能的。現金支票只能本公司使用。除非和銀行關系比較好,提前打招呼。也不能說是開給其他公司和客戶。只能說,出納或者長期取款人不在,公司其他人前來取現。銀行也會允許。票面要素都要填寫規(guī)范整齊。就OK了。
填寫正確,簽章齊全,取款人信息相符即可取款。
但現金支票必須經過會計審核把關,才能生效。根據有關制度,支票正面必須蓋上單位開戶時的預留銀行印鑒,缺一不可辦理,背面還要蓋上單位的財務章或公章。按照會計上印鑒分管的規(guī)定,財務章由會計負責保管。
這個是沒有要求的。只要支票書寫正確,印鑒清晰,誰去取都是一樣的。銀行認票不認人的。
填寫正確,簽章齊全,取款人信息相符即可取款。
按照財務制度是公司的出納管理現金,會計是管理帳目的,必須要分清楚。所以凡是涉及現金的全部都要由出納負責,所以存錢和取錢什么的全部都應由出納負責的。
1、出納是管理現金的,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都應該由出納支付。不過出納只負責支出現金,并不應該負責采購的具體事項。實際工作中,一般是由經辦人到出納處借支現金,然后付款后拿到相關憑證辦理報銷手續(xù),到出納處繳銷現金借款。
2、支付現金,應該從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銀行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現金。嚴格審查采購物品化整為零,在結算起點以下的現金支付。在特殊情況下對按規(guī)定應轉賬結算而不得不用現金結算的,經申請公司領導同意方可辦理。
3、整張票據字體須一致;機打發(fā)票手改無效。按照國務院《現金管理條例》規(guī)定,限制現金交易的范圍和額度。單筆支出一千元以上的必須使用轉賬支票支付;單筆支出一百元以上的,建議使用支票進行支付。
4、出納根據會計憑證支付后,應當在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章并簽字,而不是財務專用章(一般只限于銀行印鑒使用或銷售發(fā)票上使用)。記完帳后月末交給會計匯總結帳,會計結完帳應當對憑證進行裝訂歸檔。
5、因為一個公司的財務的辦公室是相對保密的地方,也是需要安全地方,所以許多公司不允許外部人員直接進入財務室(但是一些商超的財務室有專門對外的窗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