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7人的黨支部可以設立支部委員會。黨員不足7名的黨支部。黨支部的組織形式是支部黨員大會和支部委員會(簡稱支委會)。支部黨員大會決定支部的重大問題。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的領導班子,負責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2、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正式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應當設立黨支部委員會,可設支部書記、宣傳委員、組織委員、紀律檢查委員。黨員人數不足7人的黨支部,一般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一人,必要時可增設副書記一人。
3、基層黨組織最少要7個人以上才能成立支部。有7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準主,可成立黨支部委員會;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可與鄰近單位的黨員組成聯合支部。
4、法律主觀:黨支部成員為七人以上的可以設立支委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黨支部委員會設書記和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等,必要時可以設1名副書記。黨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一般不超過7人。
5、應當設立黨支部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一般不超過7人。黨支部委員會設書記和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等,必要時可以設1名副書記。正式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設1名書記,必要時可以設1名副書記。
6、一般不設支部委員會;正式黨員不足3人,沒有條件單獨成立黨支部的單位,可與鄰近單位的黨員組成聯合黨支部;凡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執行臨時任務時間較短或因某種原因暫時不能成立正式黨支部的,可成立臨時黨支部。
有正式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應當設立黨支部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一般不超過7人。
人的黨支部可以設立支部委員會。黨員不足7名的黨支部。\r\n黨支部的組織形式是支部黨員大會和支部委員會(簡稱支委會)。支部黨員大會決定支部的重大問題。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的領導班子,負責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成立黨支部委員會;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可與鄰近單位的黨員組成聯合支部。對黨員在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設立總支部委員會,下設若干支部委員會。
法律分析:有正式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應當設立黨支部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一般不超過7人。
法律分析:7人的黨支部可以設立支部委員會。法律依據:《中國 *** 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 第七條 黨員代表大會的代表應能反映本選舉單位的意見,代表黨員的意志。代表的名額一般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過300名。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單位,可設立黨的支部委員會;黨員超過50人至100人的,如不需要成立黨的基層委員會或總支部委員會,經上級黨組織決定,也可以成立支部委員會。
正式黨員()人以上的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
法律分析:7人的黨支部可以設立支部委員會。黨員不足7名的黨支部。黨支部的組織形式是支部黨員大會和支部委員會(簡稱支委會)。支部黨員大會決定支部的重大問題。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的領導班子,負責處理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法律分析:基層支部委員會一般由3至7人組成,召開支部委員會時,委員到會人數必須達到50%以上,才能決定。黨的基層組織應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
《中國 *** 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第六章第二十條,有正式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應當設立黨支部委員會。黨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一般不超過7人。
法律主觀:黨支部成員為七人以上的可以設立支委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黨支部委員會設書記和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等,必要時可以設1名副書記。黨支部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一般不超過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