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小微企業主,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稅收減免政策,旨在減輕你們的負擔,激發市場活力。從2016年開始,針對小微企業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已經實施,包括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這些政策讓小微企業得以輕裝上陣,助力我國經濟持續增長。讓我們共同期待,未來國家將繼續出臺更多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共同迎接美好的未來!
自2016年2月1日起,我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財稅〔2016〕12號文件,為我國小微企業帶來了稅收減免的福音,該文件規定,對于季度開票金額在30萬元以下的企業,無論是開具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均可享受免征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優惠政策,這一政策的出臺,無疑為眾多小微企業減輕了負擔,激發了市場活力。
文件明確指出,月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將免征教育費附加,這一政策的實施,不僅有利于小微企業的發展,也有助于促進我國經濟的持續增長。
文件還針對小型微利企業提出了進一步的稅收減免政策,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的規定,對于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在原有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這一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降低小型微利企業的稅負,助力其快速發展。
進入2022年,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再次升級,自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這一政策的實施,將為小微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稅收減免,助力其渡過難關。
小微企業,是指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增值稅中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其他個人、企業、企業性單位,二金一費的小微企業標準與增值稅差不多,其他小型、微型企業也在此范疇之內,從2016年2月1日起,月收入額十萬元以下的企業已經免征收地方教育費附加,這一政策的有效實施,將進一步減輕小微企業的稅收負擔。
財稅〔2016〕12號文件中,包含了一系列減稅政策,旨在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主要政策:
1、對于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的資金,可以不征稅,并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2、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相關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年12號)規定,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義務人免征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和水利基金。
3、對于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2016年2月1日起執行,這一政策在2018年仍繼續執行。
4、服務三農的稅收優惠政策:對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5、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6、關于購置車輛減稅政策的時間范圍: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對購置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財稅〔2016〕12號文件中,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政策適用于以下企業:
1、包括一般納稅人,這表明政策不僅僅針對小規模納稅人,也為一般納稅人提供了稅收減免。
2、根據文件規定,月納稅的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水利基金。
3、財稅〔2016〕12號文件包括所有納稅人,自然也包含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4、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對于財稅〔2016〕12號文件,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理解:
1、包括一般納稅人,這表明政策不僅僅針對小規模納稅人,也為一般納稅人提供了稅收減免。
2、自2016年2月1日起,月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
3、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4、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5、財稅〔2016〕12號文件是全國統一實行的規范性文件,值得信賴,不受地方性文件法規的限制和干涉。
在保險行業中,傭金是營銷員的主要收入來源,關于保險傭金是否需要扣稅,稅法有明確規定。
1、稅法規定,對傭金中的展業成本,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勞務報酬部分,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后,依照稅法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2、保險營銷員的傭金扣除40%的展業成本和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后,其余額不超過4000元的,扣除800元費用后為應稅所得額,應稅所得額乘以20%的稅率為應納所得稅額。
3、與一般勞務報酬的預繳方式不同,保險營銷員的傭金收入采用的是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個稅,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預扣率表計算當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4、保險傭金因為是傭金所得,所以不能像工資所得那樣只繳納個人所得稅,還要繳納營業稅(含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附加稅等,綜合稅率在56%)。
5、從2019年開始的新個稅,保險代理人的傭金按勞務費交個稅處理,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保險傭金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需要扣除展業成本和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并按照規定計算應納稅額,這一政策旨在規范保險行業的稅收征管,確保稅收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