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全稱為“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是我國 *** 為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提升政務服務效能而提出的戰略舉措。
具體而言,“放”指的是簡政放權,即 *** 減少對市場的直接干預,降低市場主體的準入門檻,激發市場活力;“管”則強調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促進公平競爭;“服”則強調提升服務質量,優化服務流程,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
2018年8月2日,公安部宣布自9月1日起全面推行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標志著我國放管服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放管服改革,作為我國 *** 職能轉變的重要舉措,旨在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
放管服改革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2015年5月12日,國務院召開全國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首次提出“放管服”改革的概念,標志著我國放管服改革正式啟動。
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負責市場監管的重要部門,在放管服改革中承擔著重要職責。
包括:
通過放管服改革,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更好地履行市場監管職責,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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