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票的有效期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節假日順延。由于支票是代替現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較短。支票的特點:1 、使用方便,手續簡便、靈活;2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天;3 、支票可以背書轉讓,但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2、支票的有效期是10天。支票的有效期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節假日順延。支票的特點:1 、使用方便,手續簡便、靈活;2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天;3 、支票可以背書轉讓,但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3、法律分析:支票的有效期是十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支票必須記載表明“支票”的字樣、付款人名稱、確定的金額、出票日期等內容。且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4、支票的有效期限是六個月,也就是180天。支票是一種由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出具的,向指定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支付命令。由于支票是以銀行信用為基礎的支付工具,所以有著一定的有效期限。在我國,根據《票據法》規定,支票的有效期為六個月,從出票日起計算。
1、根據《票據法》的規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自出票H期10日內,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另有約定的除外。
2、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之日起10日內,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3、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之日起l0日內,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4、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出票人在付款人處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額時,付款人應當在見票當日足額付款。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仍應對收款人或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5、【答案】:B 本題考核支票的付款。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
6、【答案】:A 支票不受金額起點限制,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答案】:C C【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日期為l0天,故答案為C。
法律分析:10天,最簡單的方法是出票日期+10。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為10天,自出票之日算起,到期日遇法定休假日順延。
【解析】《支付結算辦法》第126條規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為10天。故選A。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是十天,法律規定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1、法律分析:10天,最簡單的方法是出票日期+10。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2、【答案】:C C【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日期為l0天,故答案為C。
3、支票的提示付款期為10天,自出票之日算起,到期日遇法定休假日順延。
1、【答案】:A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出票人在付款人處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額時,付款人應當在見票當日足額付款。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仍應對收款人或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2、【答案】:A 支票不受金額起點限制,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3、【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10日,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4、出票起10日內。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0日內,到期日遇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開戶銀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1、【答案】:C C【解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日期為l0天,故答案為C。
2、法律分析:10天,最簡單的方法是出票日期+10。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3、法律分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0日內,到期日若遇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若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持票人開戶銀行將不予受理,付款人將不予付款。支票可用以支取現金,也可用于轉賬。當用于轉賬時,應在支票正面注明。
4、【解析】《支付結算辦法》第126條規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為10天。故選A。
5、法律分析:支票提示付款的期限是十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九十一條 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6、支票提示付款期限通常為一個月至三個月之間,但具體時長可能因國家或地區的不同而有所差異。首先,要明確的是,支票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支票持有人在接收支票后,向銀行提示付款的有效時間范圍。這個期限的設置,旨在保護支票交易的雙方權益,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