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據: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更改姓名需遵循以下手續。
1. 法律分析:更改姓名需準備以下手續:身份證、戶口本、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人需親自或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姓名更改申請。
2. 姓名更改流程:具體步驟如下:
3. 辦理未成年人姓名變更手續: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窗口提交申請,申請人需攜帶原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填寫完整的姓名變更申請書,若涉及收養關系變更,還需提交收養證,若戶政機關認為有必要,可能會要求提供變更或更正的證明,申請經審批通過后,即可完成姓名變更。
4. 成年人姓名變更手續:
5. 成年人更改姓名需辦理的有: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公安局刑警大隊開具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需本人親自辦理,并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印制十指指紋,大約一周左右可取證明。
6. 成年人姓名變更手續主要包括準備相關材料、提交申請、等待審批和辦理相關證件更改等步驟,所需材料通常包括有效的身份證明、改名申請書以及可能需要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等,提交申請時,需前往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相關 *** 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