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保護費構成什么罪名收取保護費的行為需要具體行為和涉案的數額進行認定,一般而言,收取保護費的行為可能構成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2、收保護費涉嫌敲詐勒索罪,如果造 *** 身傷害涉嫌處罰故意傷害罪。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刑事拘留,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刑事案件在判決生效前前只有律師作為辯護人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近親屬無法會見或者通信。
3、收取保護費的行為需要具體行為和涉案的數額進行認定,一般而言,收取保護費的行為可能構成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等。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4、收取保護費至少構成尋釁滋事罪。如果情節嚴重的,那么還可能構成搶劫罪。搶劫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實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從而構成的犯罪。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
5、是歸公安局管。如果只是使用語言威脅,構成敲詐勒索罪;如果當場使用暴力直接收取保護費構成搶劫罪;如果因未收到保護費而去報復,使受害人傷亡的,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和殺人罪論。
6、收保護費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砍傷警察的行為要依據警察的傷情決定。敲詐勒索要根據一共敲詐多少錢來決定,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進行量刑。砍傷警察的行為要根據警察的傷情決定:輕微傷或者輕傷。
1、收保護費涉嫌敲詐勒索罪,如果造 *** 身傷害涉嫌處罰故意傷害罪。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刑事拘留,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刑事案件在判決生效前前只有律師作為辯護人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近親屬無法會見或者通信。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收取保護費,一般按照涉嫌敲詐勒索罪處罰。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4、收取保護費至少構成尋釁滋事罪。如果情節嚴重的,那么還可能構成搶劫罪。搶劫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實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從而構成的犯罪。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被害人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
5、前者的性質更嚴重些,如果他的行為已經造成被害人受到輕傷以上的傷害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此行為屬于刑法的調整范圍。后者的恐嚇行為如果不涉及暴力因素,并未對被害人造 *** 身傷害則只涉嫌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是違法行為尚不構成犯罪。
黑惡勢力犯罪涉及的主要罪名包括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聚眾斗毆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和敲詐勒索罪。 尋釁滋事罪:此罪指的是故意挑起事端、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或惡劣的行為;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制造混亂,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
黑惡勢力犯罪涉及的主要罪名有: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聚眾斗毆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或者情節惡劣的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
掃黑除惡行動中重點打擊的涉及黑惡’勢力的罪名包括: 尋釁滋事罪 、 敲詐勒索罪 、 強迫交易罪 、 非法拘禁罪 、組織領導 黑社會組織 罪等。
法律分析:掃黑除惡重點打擊以下十二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