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配權是指權利主體對權利客體進行直接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權利,如物權、知識產權、人格權等。在權利與義務的關系中,它們不可能孤立存在和發(fā)展。支配權對應的平衡義務通常是消極的,主要涉及尊重、容忍和不干涉,即“不作為”。因此,表述“支配權沒有對應的義務”是錯誤的。
2、支配權不存在對應義務是錯誤的,支配權有對應的義務。支配權是指權利主體對權利客體加以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權利。物權、知識產權、人格權等屬于支配權。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權利和義務不可能孤立存在與發(fā)展。
3、關于民事權利的表述支配權不存在對應義務是錯誤的。事實上,這種說法忽略了民事關系的本質,即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的,缺一不可。在民事關系中,權利是指法律授予個人或組織的能力,即享有某種利益或主張某種權益的權力,例如財產權、知識產權、勞動合同權利等。
4、而支配權對應的義務,就是不特定多數人所負擔的不作為的消極義務。eg:我的車在那里,大家有不偷我車子的義務,這是一種消極的,不作為的義務。
5、其次,支配權具有排他性,這意味著權利人對權利客體享有獨占權,有權禁止其他任何人未經授權就干涉其對客體的支配。這種排斥性保障了權利人的權利不受他人的侵犯,確保了其對權利的完整享有。最后,支配權的另一特性在于其對應義務的消極性。
6、(1)支配權所對應的義務人具有不特定性,包括支配權人之外的所有人。這些不特定的義務人向支配權人所承擔的義務,為消極義務,即不侵害支配權人正常支配權利客體的義務。(2)支配權的實現(xiàn)無需義務人的協(xié)助、配合。(3)支配權具有排他性。
1、支配權是指具備對特定對象進行管理和控制的權利。支配權的定義 支配權是一種特殊的民事權利,主要體現(xiàn)在對某一特定物的直接管理和控制。這種權利使得權利人在特定范圍內可以自主決定物的使用、收益、處分等相關事宜。
2、支配權是指權利主體所享有的對特定物的直接支配和控制的權利。以下是對支配權的詳細解釋:支配權的定義 支配權是一種民事權利,代表著權利主體對于特定物的直接管理和控制。這種權利使得權利人可以自由地行使自己的意志,對特定物進行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而不受他人干涉。
3、支配權是指具有控制和主導某種資源或權力的權利。以下是對支配權的詳細解釋: 支配權的定義。支配權是一種特殊的權利,它賦予個人或組織對特定資源或領域的主導和控制能力。這種權利可以是一種法律上的權利,也可以是社會規(guī)范賦予的實際影響力。
1、支配權,是對客體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權利,如物權、人身權和知識產權。所以選項 A、B、 C 正確。
2、哪些民事權利是支配權 (一)物權 物權是指權利主體直接對物進行支配而享有利益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及擔保物權。 (二)人身權 人身權是身份權與人格權的合稱。
3、法律分析:支配權,是指主體對權利客體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同時排斥他人干涉的權利。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都屬于支配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4、支配權,作為法律概念,具體指的是主體對于權利客體直接控制并從中獲取利益,同時阻止他人干涉的權利。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均屬于這一范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為支配權提供了法律依據。其中,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5、物權 物權是支配物的權利,包括所有權和他物權。所有權是所有人對其財產的全面支配權,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等權利。他物權則是對他人所有的物享有的支配權,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物權具有優(yōu)先效力和排他效力,可以對抗不特定的第三人。
6、法律分析:支配權是民法學理上對民事權利進行分類,對其中的一種權利的稱謂。這種權利的特點在于:權利的主體和客體都是特定的,但是義務的主體是不確定的,対世的;其次,這種權利具有排他性。較為典型的支配權如:物權、知識產權等。體現(xiàn)在訴訟上,往往通過確認之訴或者給付之訴來體現(xiàn)對支配權的保護。
支配權是指權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權利客體、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財產權中的物權、知識產權均為支配權,人身權無論是人格權還是身份權均是支配權。請求權是指權利人可以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包括作為、不作為)的權利。請求權又可以分為債權性請求權和物權性請求權。
支配權,指權利人直接支配權利客體,享有特定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權利。支配權,亦稱“管領權”,是指權利主體所享有的對權利客體直接管領和控制的權利。如所有權、知識產權等。具有較強的排他性,權利人可以排斥他人行使與自己相同的權利,并可禁止他人非法妨礙自己行使支配其客體的行為。
支配權 亦稱“管領權”,是指權利主體所享有的對權利客體直接管領和控制的權利。如所有權、知識產權等。具有較強的排他性,權利人可以排斥他人行使與自己相同的權利,并可禁止他人非法妨礙自己行使支配其客體的行為。通常只憑權利人自己的行為即可實現(xiàn)。
支配權,是指主體對權利客體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同時排斥他人干涉的權利。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都屬于支配權。支配權的特點主要是:第一,權利人可直接支配權利客體以滿足其利益需要;第二,具有排他性,權利人可禁止他人妨礙其對客體的支配;第三,對應義務的消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