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收到承兌匯票時,應進行以下會計分錄:借記“應收票據”,貸記“應收賬款”(或“主營業務收入”、“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當票據到期承兌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票據”,若未到期選擇貼現,則借記“銀行存款”和“財務費用”(貼現費用),貸記“應收票據”。
2、具體操作如下:收到承兌匯票時,借記“應收票據”,貸記“應收賬款”或“主營業務收入”,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票據到期承兌后,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票據”,若選擇未到期貼現,則借記“銀行存款”和“財務費用”,貸記“應收票據”。
3、以下是詳細的會計分錄說明:收到承兌匯票作為貨款時,會計分錄為:借記“應收票據”,貸記“主營業務收入”,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若為以前欠款,則會計分錄為:借記“應收票據”,貸記“應收賬款”,承兌匯票到期后,會計分錄為: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票據”。1、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時,應按照以下方式進行賬務處理:借記“應收票據”,貸記“應收賬款”(或“主營業務收入”、“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當票據到期并由銀行承兌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票據”,若選擇未到期貼現,則借記“銀行存款”和“財務費用”(貼現費用),貸記“應收票據”。
2、具體的賬務處理步驟如下: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作為支付貨款時,會計分錄為:借記“應收票據”,貸記“主營業務收入”,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若作為抵償之前的應收賬款,則會計分錄為:借記“應收票據”,貸記“應收賬款”,當承兌匯票到期并兌現時,會計分錄為: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票據”。
3、還需注意建立銀行承兌匯票備查簿,詳細記錄匯票的取得、信息及支付情況,這是因為可能會出現因下一手原因導致匯票無法兌現的情況,屆時需要補充證據,以備不時之需。收到銀行承兌匯票時,會計分錄通常如下:借記“應收票據”,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或“應收賬款”,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當匯票到期并由銀行承兌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票據”,若選擇未到期貼現,則借記“銀行存款”和“財務費用”(貼現費用),貸記“應收票據”,以下是詳細的會計分錄說明:企業在銷售商品并收到銀行承兌匯票時,會計分錄為:借記“應收票據”,貸記“主營業務收入”,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這種情況下,企業既確認了主營業務收入,又確認了相應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收到承兌匯票時,會計分錄通常如下:借記“應收票據”,貸記“應收賬款”或“主營業務收入”,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若匯票到期,則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票據”,若選擇未到期貼現,則借記“銀行存款”和“財務費用”(貼現費用),貸記“應收票據”,在具體操作中,若收到的是貨款,會計分錄為:借記“應收票據”,貸記“主營業務收入”,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若收到的是以前欠款,則會計分錄為:借記“應收票據”,貸記“應收賬款”,當承兌匯票到期后,會計分錄為: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票據”。
1、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時,應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賬務處理:借記“應收票據”,貸記“應收賬款”(或“主營業務收入”、“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
2、當票據到期并由銀行承兌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票據”。
3、若選擇未到期貼現,則借記“銀行存款”和“財務費用”(貼現費用),貸記“應收票據”。
4、在處理過程中,還需注意建立銀行承兌匯票備查簿,詳細記錄匯票的取得、信息及支付情況,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