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配套設施費征收規定凡在本市城鎮國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項目,除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外,建設單位應當繳納配套費。從2021年8月1日起配套費的征收標準由住宅建筑面積每平方米430元調整為550元。
2、《貴州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所有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及相關項目均需要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按建筑面積計算,資金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及更新改造。未經繳費或違規使用配套費將受到處罰并要求補交。同時,配套費使用情況須定期公示并接受監督。
3、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的征收標準: (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的征收基數,以批準的年度投資計劃的建筑面積(包括地下建筑面積)為準。 (二)城近郊區(包括東城、西城、祟文、宣武、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區)內的建設項目,除第四條規定外,住宅每平方米16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00元。
4、城市建設配套費征收標準如下:合肥市:住宅每平方米60到70元;非住宅(不包括工業廠房、倉儲用房,下同)每平方米100到110元。其他省轄市:住宅每平方米40到5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60到70元??h級市城區及縣城關鎮:住宅每平方米30到4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40到50元。
5、法律分析:配套費征收標準由住宅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20元調整為430元。建筑容積率低于0.8的住宅建設基地,統一按0.8容積率核定征收配套費面積。以住宅為例。配套是指上水、下水、通訊、煤氣、供暖、供電、有線電視、網絡等與住宅有關的配套工程。
消防設施配套費一般由當地消防部門或者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收取。首先,我們要明確消防設施配套費的基本概念。消防設施配套費是指在建筑物建設過程中,為了確保建筑物內部的消防安全,需要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而這些設施和器材的費用就是消防設施配套費。
消防設施配套費收費范圍及標準 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高層民用建筑及其地下工程(含地下室及半地下室),按其建筑、裝飾面積,一類建筑物每平方米收費4元,二類建筑物每平方米收費3元。高層工業建筑高度超過50米的,按其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收費4元,低于50米的,按其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收費3元。
消防設施配套費由哪個部門收費消防設施配套費是由省、地、縣三級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在省辦建筑設計防火手續的時候,同時收取的,各級消防監督機構在收取費用的時候需要開設專項銀行賬戶,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
不用繳納消防設施配套費的項目是:大、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保育員等直接用于教學的項目;用于殘疾人福利事業及敬老院、榮軍院、福利院等社會福利事業的建筑項目。
通常情況下,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的收取標準、范圍及其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以保證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具體而言,配套費的收取標準主要根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模、類型和所需資金等因素來決定。同時,配套費的使用范圍應當明確,只能用于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不能被挪作他用。
住宅建設項目沒有納入城市綜合開發的,按建設項目新建和擴大面積部分,每建筑平方米收取58元,其中工業項目20元。遠離城市建成區且生產、生活配套設施自成系統的建設項目,每建筑平方米收取15元,經濟適用住房減半收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法律分析:配套費的使用范圍為:(一)每平方米30元由市統籌用于軌道交通建設。(二)住宅項目市政公建配套建設。 市政配套設施包括住宅項目建筑區劃紅線外相關城市道路、雨污水系統,供水、供電、供氣接入等市政公 用設施建設、居住區集中綠化。
城市配套設施費征收規定凡在本市城鎮國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項目,除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外,建設單位應當繳納配套費。從2021年8月1日起配套費的征收標準由住宅建筑面積每平方米430元調整為550元。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指城市人民 *** 有關部門為籌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所強制征收的一種 *** 性基金。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基礎設施的建設是至關重要的一環。這些設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橋梁、供水系統、排水設施、供電設施、燃氣設施、供熱設施、通訊設施、公共交通設施以及園林綠化等。
1、法律分析:配套費主要用于建設項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設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給排水、供電、供氣、路燈、公共交通、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等項目的建設和維護,是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補充,與各項城市建設資金合并部分收費項目,適當降低收費標準。
2、法律分析: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城市規劃建設局單位負責收取的。費用收取必須嚴格按《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規定》制定的標準征收,通常是由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后,然后建設單位和個人憑繳納配套費的審核表,最后到行政管理服務中心一次性繳納。
3、《貴州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所有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及相關項目均需要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費標準按建筑面積計算,資金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及更新改造。未經繳費或違規使用配套費將受到處罰并要求補交。同時,配套費使用情況須定期公示并接受監督。
城市建設配套費征收標準如下:合肥市:住宅每平方米60到70元;非住宅(不包括工業廠房、倉儲用房,下同)每平方米100到110元。其他省轄市:住宅每平方米40到5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60到70元。縣級市城區及縣城關鎮:住宅每平方米30到4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40到50元。
(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的征收基數,以批準的年度投資計劃的建筑面積(包括地下建筑面積)為準。(二)城近郊區(包括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陽、海淀、豐臺、石景山區)內的建設項目,除第四條規定外,住宅每平方米16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00元。
法律分析:配套費征收標準由住宅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20元調整為430元。建筑容積率低于0.8的住宅建設基地,統一按0.8容積率核定征收配套費面積。以住宅為例。配套是指上水、下水、通訊、煤氣、供暖、供電、有線電視、網絡等與住宅有關的配套工程。
按建筑面積計征,每平方米征收120元。這個費用是為了籌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而收取的。具體來說,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是按照城市總體規劃要求征收的,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公用設施的建設。
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建筑面積計收,收費標準中心主城區規劃區范圍內為80元/平方米;周邊城區即東西湖區、漢南區、黃陂區、新洲區、江夏區、蔡甸區區 *** 所在地規劃區范圍內為40元/平方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政策及減免范圍按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鄂財綜復[2002]95號文件規定執行。
(一) 征收范圍和征收標準凡在本市城鎮國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項目,除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外,建設單位應當繳納配套費。從2021年8月1日起配套費的征收標準由住宅建筑面積每平方米430元調整為550元。
1、消防設施配套費由哪個部門收費消防設施配套費是由省、地、縣三級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在省辦建筑設計防火手續的時候,同時收取的,各級消防監督機構在收取費用的時候需要開設專項銀行賬戶,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
2、消防設施配套費的收費標準通常由當地 *** 或消防部門制定,并根據建筑物的類型、用途、面積等因素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可以咨詢當地消防部門或相關 *** 機構。在確定收費標準時,需要考慮多個因素。首先是建筑物的類型和用途。不同類型的建筑物,其火災危險性和滅火難度也不同,因此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評估費用。
3、黨政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福利事業、醫療、教育等部門及七層(含七層)以下的民用住宅,一律免收消防設施配套費;消防設施配套費由你局統一委托一間指定的銀行實行代收和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并辦理《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使用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票據。
4、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配套費的具體征收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配套費征收管理的相關工作。第五條 各開發區自行征收本轄區的配套費,所征收的配套費全額上繳市財政。按照本市市區管理體制需要向各開發區返還配套費的,由市財政部門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返還。
5、關鍵看這個法規的適用范圍,認真研讀即可。新項目建設應當根據實際配套消防設施,這是必須的,只不過以那一種形式去配套,各地可能不一樣。如不需要,直接去溝通就行了,但我想提醒一下:辦理消防審核、驗收等消防部門不收費,請你弄清楚是消防部門讓你們繳納還是其他部門。
6、城市配套費是哪個部門征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規定》,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追繳工作由規劃建設局負責。配套費的征收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通常由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后,建設單位和個人憑審核表到行政管理服務中心一次性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