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小時至幾天可致人死亡;Ⅲ類放射源為危險源。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小時就可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接觸幾天至幾周也可致人死亡; Ⅳ類放射源為低危險源。
2、如果是保存符合相關規范,撿拾人使用非法手段責任在撿的人自己。但管理者仍要承擔一定比例的無過錯責任。但如果管理者隨意丟棄,責任肯定是由管理者承擔。
3、迅速離開有放射性警示標志的危險地帶。國家規定,所有放射性工作場所及放射源的包裝容器上都必須有警示標志。
放射性物質按照危險性等級分為三個級別:一級、二級和三級。其中,一級放射性物質危險性最小,三級放射性物質危險性最大。
參考國際原子能機構有關規定,按照放射源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潛在危害程度,從高到低可將放射源分為Ⅰ、Ⅱ、Ⅲ、Ⅳ、Ⅴ類。Ⅰ類放射源為極危險源。在沒有任何防護下,接觸這類源幾分種到1小時就可能致人死亡。
第Ⅰ級(低放廢物):比活度小于或等于4×106Bq/kg。第Ⅱ級(中放廢物):比活度大于4×106Bq/kg。含有半衰期大于5a、小于或等于30a(包括核素銫-137)的放射性核素的廢物,按其放射性比活度水平分為三級。
根據放射性物品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可將其分為一類、二類、三類放射性物品。 一類放射性物品,是指I類放射源、高水平放射性廢物、乏燃料等釋放到環境后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產生重大輻射影響的放射性物品。
根據放射源對人體可能的傷害程度,將放射源分為5類:Ⅰ類放射源屬極危險源。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分種到1小時就可致人死亡。Ⅱ類放射源屬高危險源。
A.參照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有關規定,按照放射源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潛在危害程度,從高到低將放射源分為Ⅰ、Ⅱ、Ⅲ、Ⅳ、Ⅴ類 B.Ⅰ類放射源為極高危險源。
參考國際原子能機構有關規定,按照放射源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潛在危害程度,從高到低可將放射源分為Ⅰ、Ⅱ、Ⅲ、Ⅳ、Ⅴ類。Ⅰ類放射源為極危險源。在沒有任何防護下,接觸這類源幾分種到1小時就可能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