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晚8點左右,一名記者跟隨軍隊救援車輛前往茂縣救災,途徑阿壩黃龍機場一處收費站,收費員稱:這是私人收費站,去茂縣救援的軍車也要收費,并對兩輛軍車分別收費15元和10元。”引起了網友的大量關注。
2、月4日,一段視頻出現在網上,視頻顯示,一名小學老師在教室內辱罵學生,家長介紹,該老師還有讓學生在講臺罰跪等行為。
3、對于此次 *** 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機場公司對停車場工作人員隊伍進行了整頓,責令當事人員立即停職。立即開展思想作風教育整頓,提高全員政治覺悟,提升服務質量,全力以赴做好救災交通保暢工作。
任何收費站、停車場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軍車收取費用。實際操作中,只要是佩掛軍(武警)用牌照的車輛,牌照齊全,標示清晰的,可直接通過專用通道駛入、駛出。
哈哈。那是警衛車隊,都是不領卡交卡直接通行的。既然有部隊的車在其中那一定是一級警衛,或者以上級別。就是說車隊里有中央首長 或者有有一定級別的外國領導人,如議長,部長等等。
任何收費站、停車場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軍車收取費用。有條件的收費站要設立有明顯標志的軍車通道,沒有條件設立軍車通道的收費站,要優先保證軍車的順暢通行。
從1997年8月1日起,各地無論以何種投資方式修建和何種經營方式管理的各種公路、橋梁、渡口、隧道及各類停車場,對軍車(含武警部隊車輛)免收通行費和停車費。任何收費站、停車場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軍車收取費用。
收費站收的是汽車在公路上行駛的使用費用,而不是人頭費用。而士兵證是人頭證明,不是車輛證明,不能作為免費使用其他車輛的依據。比如,你拿士兵證開的是私家車,車牌不是軍牌,那么就不可能讓你免費過去。
現役軍人駕駛地方車輛不能免收過路費。現在部隊有明文規定:軍人在離隊期間,所做的事與部隊無關,除執行特殊任務以外。但必須要有部隊的相關證明,或是所開車輛為軍車。
1、法律分析:道路救援是免費的。道路救援服務在國外早就已經非常的成熟了。
2、除此之外,救護車通行高速公路是需要交納通行費的。救護車過收費站是要繳費的。只有公益性車輛不收費,如消防車、軍車等,而救護車并不是公益性車輛,病人坐救護車是需要向醫院繳費的。
3、這種車上高速收費。消防車、軍車等公益性車輛在高速公路上可以免費通行,但救護車由于屬于醫療服務車輛,并不享受這一待遇。病人乘坐救護車時,需要向醫院支付相關費用。
4、高速公路對于公益性車輛不收費,比如消防車、軍車等,而救護車并不屬于公益性車輛,因為病人坐救護車是要向醫院繳費的。 當然各地高速存在不同的做法,有時同一條高速公路各收費站的收費標準也會出現不同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