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支部委員會明確增補委員候選人的條件及提名方式,組織全體黨員進行提名,也可由支委會根據工作需求直接提出增補委員候選人的建議名單,供全體黨員討論,并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確定初步人選,對增補委員候選人進行必要的考察,并上報上級黨組織進行審查。
補選程序需嚴格遵循,由黨支部召開會議,通報出缺情況,明確補選的必要性和程序,隨后,黨支部應組織黨員進行深入討論,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確保補選過程的民主性、公開性和公平性,在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上,參會黨員應對候選人進行充分了解,以確保候選人具備相應的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
關于補選組織委員(或宣傳委員、紀檢委員、青年委員、統戰委員)是否需要再次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明確支委分工,一般認為,在補選目標已明確的情況下,無需再次召開會議,以免造成資源浪費和程序冗余。
1、所謂20%差額選舉,是指黨支部在進行換屆選舉時,采用差額選舉方式,按照比例確定差額人數,若應選5名委員,則差額20%即指這5名委員的20%,即需提名6名候選人參與選舉。
2、【法律分析】:候選人差額比例不低于20%,即候選人數應不少于應選代表人數的20%,若需選出5名代表,則需準備6名候選人進行差額選舉,若需選出20名代表,則候選人應為20*(1+20%)=24人。
3、《中國 *** 地方組織選舉工作條例》第十二條明確規定,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的差額比例不得低于20%,這一規定旨在確保選舉過程的公平性和多樣性,為不同背景和觀點的候選人提供展示機會。
4、法律分析:若被選舉人為100人,20%差額即為20人,因此需從120人中選出100人,這就是20%差額選舉的實質,差額人選的確定,是為了在正式選舉前進行充分的準備。
法律分析:若需選出5名委員,則差額選舉應為4名候選人,委員候選人的差額不少于應選人數的20%,法律依據:《中國 *** 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第十三條明確規定了這一點。
根據《中國 *** 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第十三條,委員候選人的差額不少于應選人數的20%,黨的基層組織在提名委員會委員候選人時,應遵循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同時考慮班子結構的合理性,不同領域、類型和層級的基層組織,應根據上級要求并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確委員候選人的具體條件。
委員候選人的差額不少于應選人數的20%,以我們黨委為例,若應選人數為7人,則差額人數應為4人,按照不少于20%的規定,應設置2人的差額,而非1人,因此候選人總數應為9人,候選人預備人選確定后,應報上級黨組織審批,待審批通過后再正式進行選舉。
1、經 *** 金壇市教育局委員會批準,×黨(總)支部委員會委員設置為×人,其中設書記1名(副書記×名),選舉工作由上屆黨(總)支部委員會主持,支委候選人的產生由黨支部提出候選人條件,黨員醞釀推薦,支部綜合多數黨員意見,提出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
2、任期一般為三年,委員會由3至5人組成,其中主任1人,由村黨組織成員(不含村委會成員)或其他黨員擔任,在換屆選舉過程中,應特別注意防止宗族、派性勢力的干擾,確保選舉的公正性。
3、根據《中國 *** 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支部黨員大會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需超過應到會人數的4/5(含達到4/5),會議方為有效。
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正式選舉時,村支部書記候選人獲得的贊成票必須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的一半,才能當選,若得票最多但未過半,則需重新選舉,選舉結果需報上級黨委批準后,方可正式任命。
5、候選人應做到“兩個維護”,遵守 *** 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具備履行職責的能力,能夠反映選舉單位的意見,代表黨員的意志,第八條代表的名額一般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過300名,具體名額由召集黨員代表大會的黨組織根據有利于黨員參與黨內事務、討論決定問題的原則確定,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差額選舉比例的計算方法如下:進行差額選舉時,候選人人數比例應按照如下規則計算:若為直接選舉,差額比例應為三分之一至一倍;若為間接選舉,差額選舉的候選人比例應達到候選名額的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這意味著,在黨支部換屆選舉中,若實行20%的差額選舉,則需根據應選委員人數的20%來確定差額人數,若應選5名委員,則需提名6名候選人參加選舉,以此確保選舉的競爭性和民主性。